商旅网旅行产品预订须知



特别提示:广西商旅网(以下简称商旅网)所提供的产品的行程安排以及合同签订都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

在您预订由商旅网为您提供的度假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注意本须知及产品页面中的其它重要条款也作为双方协议的补充内容。当您开始预订度假产品时,已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相关概念及注解

1. 度假产品:包含在中国境内,从出发地到度假目的地往返交通票、目的地酒店住宿、旅行用车及其他可选择附加产品项。度假产品分为周边短途和国内长途产品。
周边短途产品:以度假产品的出发地南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中心的周边短途行程。
国内长途产品:度假产品中除周边短途产品以外的其他国内产品。
2. 预订提前期:所有度假产品请参照参加须知中规定的提前日期进行提前预订。
3. 预订付款期:为保证度假产品的预订,所有度假产品请在产品确认后至多24小时之内付款。特殊产品具体以商旅网工作人员确认为准。
4. 度假产品行程开始时间:对于度假行程全部在中国境内的以产品中包含的从始发地出发的交通客票中约定的交通工具的启程时间计算。不含上述类别交通客票的度假产品,其行程开始时间以度假行程中商旅网提供预订的第一晚酒店实际入住时间计。

第二条 度假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 度假产品内容主要包含:住宿、交通、目的地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以上服务内容在度假产品中又分为已固定的包含项目、必选项目和推荐选择项目三类。具体度假产品最终包含内容以您的选配项目并被商旅网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2. 您在进行度假产品选配时,应在商旅网为您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对于您超出该范围的合理需求,商旅网将尽力为您提供,但对最终的落实结果商旅网不作任何承诺。
3.商旅网上关于度假产品(巴士游除外)的行程推荐仅作为友情提示信息,不在度假产品应提供的服务范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其作为您与商旅网的约定条款。巴士游度假产品的行程有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变更,但不会减少您已预订的服务。
4. 度假产品中的各组成要素,均为经过商旅网严格考评筛选出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商旅网只对其硬件设施等标准的描述和承诺承担责任,不对其在您消费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人员软性服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度假产品价格


1. 商旅网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度假产品价格的权利。
2. 您预订的所有度假产品的价格,以商旅网给您的最后确认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3. 商旅网给您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不包含您的私人消费及订单中未注明的其他费用等。如果您预留的地址不在商旅网规定的免费配送区域内,您还需要另行支付配送费用。详细情况请参阅送票范围说明或与商旅网工作人员联系让其跟您说明。
4. 订单生效后,如果产品出现涨价现象时,无论是由何种原因导致,对于您已付款的订单,涨价差额由我方承担;对于您未付款的订单,只要您在我方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涨价差额也由我方承担,但是如果您未在我方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您预订的度假产品则将按照涨价后的新价格执行。
5. 在您出发前,如果产品降价,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对于您已付款的订单,将主动退还降价差额给您;对于您未付款的订单,我方将会主动通知您,并按照降价后的价格重新调整您的订单报价。

第四条 订单生效

您在商旅网预订产品成功后,商旅网工作人员会给与您关于订单的确认,只要您在预订付款期前付清商旅网给您确认的应付款或提供商旅网认可的经济担保时,商旅网给您确认的订单即生效。但如您未按要求在预订付款期前付清相关费用,且未提供商旅网认可的经济担保,而此时商旅网为您预留的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有发生变化,商旅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订单生效后,您应按订单中约定的时间或时段准时出发,酒店按确定日在确定时间后入住。如您未准时出发或未能按时入住所订宾馆,则视您的这种行为为主动解约,商旅网可以按照本须知的第六条约定要求赔偿。

第五条 更改已生效订单

1. 您主动要求更改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主动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只有您要求更改的项目涉及到产品在商旅网上仍有可售卖日期,且需求在此售卖日期之内,商旅网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承担因变更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可能增加的一切费用,同时您还必须支付订单变更服务费:周边短途订单50元/次/单,国内长途100元/次/单。而由此减少的费用,商旅网应退还给您。(一切损失和费用以商旅网确认为准,商旅网将以实际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计算。)

2. 因商旅网原因更改您的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因商旅网原因更改您的已生效订单时:
非商旅网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房间被政府征用,航空公司临时取消、更改航班等,商旅网当立即通知您,尽力协助您办理相关退变事宜,但商旅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商旅网原因引起的更改,商旅网将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并会支付给您:周边短途订单50元/次/单,国内长途100元/次/单的补偿。
若在度假产品中,某些事项已事先告知可能会产生变更的,则不属变更需补偿的范围。

第六条 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若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您必须在度假活动开始前通知商旅网解除为您所做预订,但您必须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您还须承担商旅网处理该订单支出的相关费用:周边短途订单50元/次/单,国内长途100元/次/单。

第七条 商旅网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度假费用后,如因商旅网原因,致使您的度假不能成行而取消的,商旅网应当立即通知您,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度假产品费用,还应支付给您最高不超过度假产品总额的100%违约金。

第八条 度假产品使用权变更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度假产品费用后,在出发前3日前,并必须经商旅网同意,您可以将您预订的度假产品使用权转让或赠送给具有参加本次度假活动条件的第三人。变更后如有费用增加,须由您全额承担,同时您还须因更改生效订单而支付:国内短途订单50元/次/单,国内长途100元/次/单的订单变更服务费,否则商旅网有权拒绝您的变更要求。

第九条 您应履行的义务


1. 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本次外出旅游度假。
2. 您提供给商旅网的证件和相关资料,以及通讯联系方式、配送地址等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3. 度假期间,您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自觉保护当地自然环境。

第十条 商旅网应履行的义务

1. 商旅网代理您办理旅游度假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您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导致您的直接损失,商旅网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商旅网应告知您抵达度假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
3. 商旅网应当提醒您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您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 商旅网与您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且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 对由于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商旅网的原因导致您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商旅网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您及时致电商旅网预订部,我方会为您联络协调相关方面事宜,尽量争取减少您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关于旅行责任保险

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使游客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有些产品我们是赠送人身意外险的,我们会有提示,请关注。
(注:商旅网的度假产品及其相关服务和发票抬头均由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协助提供。)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其它

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在商旅网确认给您的订单中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