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层就业 可优先提干

www.bhcts.com  2006-5-18 12:31:41  作者:  来源: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在户籍迁移、偿还助学贷款、考录公务员、报考研究生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措施。 
    
昨日上午,中组部、人事部和教育部联合召开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国务委员陈至立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昨日,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应邀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解读1 “基层包括东部农村
    西部按照我们现在的定义,有12个省区。艰苦边远地区又是一个概念,国家规定的是,涉及到15个省区近600个县叫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的概念一般是指县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农村,包括城市的社区。概念有交叉但也有不同。包括东部地区的县以下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包括东部地区城市里边的社区和农村。

    解读户籍可留在原籍
    到西部县以下单位和艰苦边远地方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把户口留在原籍,也可以转到所工作的所在地区去。工作满5年以后,可以到自己的原籍或者是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去工作,如果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当地给予落户,同时我们人事部门要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解读国家代偿助学贷款
    这次为了引导和鼓励广大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意见》特别规定就是说毕业以后自愿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达到一定年限,国家代偿他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现在我们正在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的这种方法。

    解读可提前转正定级
    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工作开发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转正定级,定级以后可以高靠一到两档的工资标准。这是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到贫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毕业生,在工资方面的一些优惠的照顾。 

    解读考公务员可享优惠
   《意见》对公务员的考录政策作了相应调整。规定,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对招录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2年。同时规定,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解读研究生学籍可留2
    针对一些学生考上了研究生,但还想去西部工作。这种情况,可保留两年学籍,也就是说在  这两年之内,国家都承认他是学校的研究生,只是他是两年在外面服务,回来按照正常的研究生培养计划来接受培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