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游签证须知

www.bhcts.com  2006-6-2 16:14:36  作者:广西国旅  来源:广西商旅网


一、基础材料
1、详细填写个人报名表(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及电话,工作单位及电话,职务等要真实)。
★家庭住址为现具体住址。
★电话为现单位和现住址真实座机电话,以备领事馆确认。
2、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申请人本人填写、申请人签名须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
3、本人因私护照(护照有效期六个月以上;在护照末页“持照人签名处”须有本人签字,
  学龄前儿童可由监护人代签;换发新护照者,旧护照一并提供)。
4、2寸彩色近期护照像3张。照片后写明本人姓名。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A4纸)。
6、本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空白信签两份。
8、在职证明(请用印有公司名称及地址的抬头纸打印)。
☆          学生、退休人员可用学生证、退休证复印件代替。
二、报名后,如日本大使馆希望更详细了解您的情况,请向旅行社提供如下补充材料:
1、固定资产,证明。(房产证、本人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私人汽车购买证明等)。
三、参团者需于报名时交纳至少5万元/人之保证金(具体金额视参团者提供材料而定),随团回国后给予返还。
 
注意:发放签证是国家主权行为,是否签发由日本领事馆视情况而定,我方无权干涉,我部会及时通知参
团者签证的情况。     
以上资料均为申请签证的所需资料,如申请人不按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以上签证所需材料一经提交领馆,恕不退还。
签证无论能否签发,日本领事馆都将收取签证申请人800元/人的办理费。
护照签发地为: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者,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