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停在酒店摩托车被盗,到底该由谁负责?



7月8日,记者接到黄忠强先生的投诉,称其7日14时入住大同路某某大酒店时将一辆铃木王二轮摩托车停放在酒店大门口左手第一个位置,但8日早上9点钟下楼取车时发现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不见了,酒店负责人称保安不能确定黄先生的摩托车停在酒店门口但愿意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黄先生就想弄明白自己的车明明放在酒店门口被盗了到底该谁负责?

  8日,记者在该酒店里采访了事主黄先生。黄先生称,自己从今年年初开始每隔十天不等入住该酒店,每次把摩托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时保安从不给停车证。8日上午9点左右,当他去取车时才发现车不见了。他告诉记者,7日18时他还放一些资料在摩托车后备箱里,晚上12时多送朋友走的时候他还看到摩托车停在门口。在采访现场,该酒店的吴副总表示愿意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按法院的规定来赔偿。

  吴副总称酒店的停车场属开放式,来停放的车辆很多,保安只负责疏通车辆、排放车辆及维护车辆秩序,谁也不能保证车辆的安全。后来,黄先生在酒店的监控录像里,也没有看到自己的车被录下来。

  吴副总还称以前用餐的客人在停车场被盗的女士摩托车经法院调查在监控录像中可以证明车停在酒店门口,按规定赔偿了。但黄先生很无奈地说:就算走法律程序,人证、物证都没有,法院也不会承认车停在酒店门口,车丢了只能自认倒霉,现在只能指望派出所尽快破案抓到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