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餐厅没住宿不能叫饭店?



餐厅没住宿不能叫饭店

  餐厅打着饭店的名义,就加收服务费。针对这类情况,中国烹饪协会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建议在工商营业执照中规范使用“饭店”和“餐厅”、“餐馆”等行业术语,“只提供就餐服务,不提供住宿不能叫饭店”。

  根据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标准,住宿业指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的服务活动,包括宾馆、饭店、一般旅馆和其他住宿服务;餐饮业指在一定场所对食物进行现场烹饪、调制并出售给顾客主要供现场消费的服务活动,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和其他餐饮服务。按照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饭店应属于住宿业,餐厅、餐馆则属于餐饮业,两者属于不同的两个行业,不应混淆。

  烹饪协会秘书长边疆认为:餐饮业和住宿业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由于对以上两个专用名词的理解不同,曾出现过“餐厅以饭店名义加收服务费”等消费纠纷。名称的不规范容易造成业态混淆,导致企业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因为指代不明而产生误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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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张桌子也称“饭店”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的调查,目前,由于风俗习惯及地域的差别,各地对饭店和餐厅、餐馆的界定有的还比较模糊,例如在我国东北地区,饭店的外延被扩大,哪怕只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的餐厅也叫饭店。